营山县人民医院拟对除颤仪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,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报价。
一、采购项目基本情况
1.采购项目名称:营山县人民医院除颤仪采购
2.采购人:营山县人民医院
二、资金来源及金额:自筹资金, 84000 元。
三、供应商邀请方式
本次竞争性谈判邀请在营山县人民医院官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。
四、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:
1、满足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:
1.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
1.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
1.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;
1.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
1.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;
1.6其他法律、法规规定的条件。
2、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:
2.1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、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;
2.2若报价产品及其所有配置属于医疗器械,则报价产品及其所有配置须符合《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》要求,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;
2.3供应商须符合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》要求,并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
可证或者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备案凭证;(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供应商除外)
五、谈判文件获取方式、时间、地点:
1.谈判文件自2021年11月24日至2021年11月26日9:00- 17:00(北京时间,法定节假日除外)在 采购科 获取。
2.获取谈判文件时,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: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,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、经办人身份证明;供应商为自然人的,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。
六、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/谈判时间:2021年 11 月 29日15:00(北京时间)。
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送达谈判地点。逾期送达、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,采购人恕不接收。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。
七、递交响应文件地点/谈判地点:营山县人民医院
八、采购公告期限: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。
九、联系方式
采购人:营山县人民医院
联系人:廖老师 电话:1389040525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