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规范医院采购工作,我院拟邀请社会代理机构参与我院采购项目代理服务工作。凡是达到财政部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》(财库〔2018〕2号)的相关要求,且进入四川省财政厅代理机构名录的采购代理机构,可自愿参加。
一、合格的供应商条件:
1、满足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》(财库[2018]2号)第十一条所规定的条件,在四川政府采购网进行名录登记并可查询。
2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法人或其他组织。
3、必须是为未被列入“信用中国”网站(www.creditchina.gov.cn)、中国政府采购网(www.ccgp.gov.cn)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、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代理机构。
4、未处于政府部门禁止代理政府采购业务处罚期。
5、不接受联合体报名。
二、报名时提交材料
1、有效的营业执照、组织机构代码证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。
2、采购代理机构相关登记备案证明材料。
3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件。
三、报名时间:
2021年 10 月 20 日-2012年 10 月 22 日(上午 9:00时至 11:00 时,下午 3:00 时至 5:00 时(北京时间)。
四、报名地点/递交投标文件地点:营山县人民医院采购科 。
五、联系方式
地址:营山县华西大道100号
联系人:廖老师
联系电话:13890405258